区属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全体中小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培养“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理念,让广大师生掌握基本的安全行为知识和技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伤害,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请各校切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校开展安全逃生演练教育活动的通知》(鄂教体艺〔2010〕18号)工作要求,开展好“安全逃生演练教育活动周”的相关活动,为保证活动的实效,请各校在本次活动周中落实好以下工作: 1、尽快下载省教育厅工作通知,并组织相关干部、班主任认真学习,切实领会工作精神。 2、迅速部署本校教育工作,结合“护学护校”行动,制定教育及演练活动方案。 3、统一于本周五(5月14日)下午班会时间进行专项教育和演练活动,确保教育及演练活动安全、有序。 4、利用班会、黑板报、讲座、家长学校课堂等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将教育周活动进一步深入,确保教育活动的实效。 5、请各校(园)开展“安全逃生演练教育活动周”后,于5月18日(周二)将“学校活动方案”、《江岸区中小学校开展师生安全逃生演练教育活动周情况统计表》分别送报区教育局中、初教科。 附:1、江岸区中小学校开展师生安全逃生演练教育活动周情况统计表 2、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校开展安全逃生演练教育活动的通知(http://www.hbe.gov.cn/content.php?id=7220)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