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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家庭状况调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05-21 录入人: 来源:

 

各中小学、幼儿园、二级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更好地维护教职工权益,努力为教职工办好事、解难事,增强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教育工会将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家庭状况的调查工作,为配合做好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105

二、调查方法

第一步:普遍调查,建立档案。由市教育工会统一制定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家庭状况调查表(附件一),由学校工会在各自建立的困难职工档案中,筛选组织符合调查范围的教职工填写。各基层工会应以此调查表为基础进行汇总(汇总表附件二)。

第二步:深入实际,重点走访。区教育工会和基层工会将于适当时候对个别重点对象采取座谈或走访形式,深入了解特困教职工家庭的具体情况及特困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步:撰写报告,提出对策。各中小学、幼儿园、二级单位工会于5月底以前将调查结果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区教育工会。区教育工会于6月中旬汇总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对策建议,争取扶贫帮扶政策。

三、调查范围

(一)患有以下重大疾病,每月家庭承担(医保或保险公司赔付外)的医药费用[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甲、乙类管理规定(不含医用材料超过限额部分)的住院及门诊医疗费]达到3000元(含3000元)以上的教职工;

1.恶性肿瘤;

2.依赖血透、腹透的慢性肾功能衰竭;

3.冠状动脉搭桥及支架植入术;

4.再生障碍性贫血;

5.白血病;

6.重型肝炎;

7.良性脑肿瘤;

8.心脏瓣膜置换术;

9.意外伤害致四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半年以上;

10.严重烧伤度面积达全身20%以上;

11.急性重症胰腺炎;

12.肾、肝、心、肺、骨髓及联合移植术;

13.主动脉手术;

14.急性脊髓灰质炎引起的截瘫;

15.阿尔兹海默氏症。

(二)家庭人均生活费城区在人均300元以下,远城区240元以下的教职工。

四、工作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组织调查工作,并做到有专人负责,切实按市教育工会拟定的方法及时间要求抓好落实。

2.要做到情况全面、真实,对本单位的特困教职工做到一人不漏,填报内容真实,情况掌握全面情楚。

3.区、校两级工会调查相结合。区教育工会也将在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建立起特困教职工的档案,并向有关领导及时汇报调查情况,争取相应的帮扶政策,有效地开展帮扶解困工作。

五、上报时间及要求

1.上报时间 5月28

2.上报要求:

1)各中小学、幼儿园、二级单位工会要将调研报告、调查表、“汇总表”的纸质和电子版一并上报区教育工会。

2)电子邮箱:jajygh@163.com

3)有关表格下载,请登录江岸教育信息网(工会子栏目),网址:http://www.jajy.gov.cn/index/index.html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工会联系。

联系电话: 82220406 82220506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家庭状况调查表》

附件2:《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家庭状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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